再生油应经过化验,合乎规格后再使用。条件不允许时,也要简易验证,在确认再生油中没有水溶性酸碱、腐蚀性和水杂后再使用。一般经炼油厂再生的油,已经过化验,使用时不必再检验。
人们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,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废矿物油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,其中含有多种毒性物质。然而,废油其实并不废,其中变质的部分只有百分之几,是一种宝贵资源,将其综合利用,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、解决油品供不应求的瓶颈问题,对于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、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主要为以下2种:1、机械、动力、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,如各类润滑油、液压油等,主要来自机动车维修行业、机械加工制造业等。2、油类产品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。如加油站的油罐,隔油池的底泥,炼油厂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等。